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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煤筒仓安全监测系统说明

发布时间:2019-1-28 16:55:15      点击次数:3260

目前,国内兴建火力发电厂(自备热电厂、煤制油电厂、选煤厂)采用筒仓贮煤和混配煤的情况越来越多,对于储存易挥发、易自燃煤种的筒仓,存在着许多隐患:1.储存时间过长,易引起筒仓内着火,甚至发生筒仓爆炸事故;2.通风不好,筒仓顶部走廊及底部走廊(皮带输送机栈道内的工作区域)易发生缺氧,CO中毒,或瓦斯爆炸。国内已有筒仓着火或筒仓爆炸的先例。为了保障火力发电厂安全运行,根据运煤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贮煤筒仓工程设计时,应配置相应的安全检测系统,应就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储煤筒仓安全监测系统也称筒仓安全防爆。

储煤筒仓安全检测系统由如下几部分组成:

1. 温度监测系统

在筒仓底部内锥及外锥配置适当数量的温度传感器并配套相应的检修平台。传感器探头采用Pt-100热电阻带4-20mA输出,必要时,在筒仓顶部配备2-5根煤层测温电缆,以便探测煤层内部的阴燃部位(高温异常部位)及煤层表面明燃点,测温电缆采用数字测温芯片,一总线方式通讯。

2. 可燃气体监测系统

每个筒仓配置1-2支可燃气体探测器(也称瓦斯浓度探头),检测范围应达到0-100%LEL,采用混合气体检测。

3. 烟气监测系统

每个筒仓顶部应配置两支烟雾探测器。

4. 一氧化碳监测系统

每个筒仓应配置1~2支一氧化碳(CO)传感器,安装在筒仓顶部。设初、高两级报警限。

5.氧气监测系统(可选)

在每个筒仓运行和巡检人员到达的空间,应设置氧气浓度监测系统,以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6. 煤位测量系统 

a. 雷达连续监测煤位:

每个筒仓应配置1-2支雷达料位及配套的仪表和部件,连续测量筒仓煤位,并配合皮带称作为计量。

b. 筒仓高煤位监测:

每个筒仓应配置2-4支振棒式或音叉式高料位仪和LVG型高料位探头,检查卸煤口的煤是否有溢出。

7. 升降式综合监测机构

每个筒仓应配备1-2套自动升降式综合监测机构,监测内容包括可燃气体、温度和煤位。其中的煤位测量采用重锤式料位计,是间隙料位,作为连续煤位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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